自治区住建厅:
鄂温克族自治旗成立于1958年,是全区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2018年是鄂温克旗成立60周年旗庆,我委以此为契机,积极指导鄂温克旗加大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改善城镇居住生活环境。
鄂温克旗自2014年以来,开展自治区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通过加大园林绿化投入力度,切实增加城镇绿地绿量,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城区的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镇品味和人居环境得到很大提高,目前绿化覆盖率达到35.5%、绿地率达到32.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7平方米以上。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县城、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县城标准〉的通知》(内建城[2015]75号)要求,经我委初审,鄂伦春旗各项指标均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标准》要求,拟推荐鄂温克旗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现申请住建厅指导检查和考核验收。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