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房产管理局: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全市将有较明显降雨过程。为更好地配合全市防汛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防汛抗涝工作的通知》(﹝2018﹞10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防汛抗涝工作的通知》(内城建电﹝2018﹞9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结合我委6月26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城镇防涝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呼住建发电〔2018〕33号),加强排水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和城市窖井井盖巡查,认真做好城市重要易涝点整治和积水抽排,重点保障城镇供水、污水设施运行安全。同时要针对可能造成的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场、电梯井被淹等问题,对物管小区防汛防涝设施、危墙、楼顶、外墙悬挂物、地下室、地下车库、电梯井、发电设施、雨水管道、明沟、暗沟等进行全面认真排查整治。认真查找防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做到各地区、各小区防汛应急有预案、防汛处置有措施。
二、切实做好应急措施保障。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要积极开展各项物资储备工作,征集当地建筑业企业抽水机、抽水车、大货车、装载机、挖掘机等设备车辆以及沙袋可用信息,一旦发现内涝、山体滑坡等各类险情,可及时调集各项物资设备参与排涝抢险。同时要整合人员组成应急抢险队,以雨为令,随时开展积水情况的沿街巡查,及时发现、处理险情和隐患。
三、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地要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随时畅通,发现险情果断处置并及时上报,最大限度减小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四、为加强城镇防汛防内涝工作的组织领导,住建委成立呼伦贝尔市城镇防内涝应急指挥小组,机构设置如下:
组长:梁劲松 市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白志军 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勇 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戴文海 市住建委副调研员
成员:罗明星 市住建委办公室主任
王振平 市住建委城市管理科科长
王维波 市住建委工程科科长
杨立国 市住建委安全监察科长
王同柱 市住建委建物业科科长
王亮 市住建委建筑业科副科长
胡为仁 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钱玉海 市建设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刘欣奕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
郝炜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白勇 市住房和保障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住建系统防汛防涝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联络工作,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和重要指示。发生应急情况时,负责情况收集并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同专家工作组专家进行联络。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防汛
抗涝工作的通知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自治区党委办
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防汛抗涝工作的通知
3.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市城
镇防涝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