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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社区民生志愿者的一封信

2025/12/11 1.8w 阅读 141 点赞

各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社区民生志愿者:

大家好!

首先感谢在岗的各位同志,你们的志愿服务精神和投身基层的青春力量为全市基层工作增添了靓丽的色彩和无限的能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五四青年节对广大青年提出殷切期望:“希望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练就过硬本领,发扬奋斗精神,到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地方发光发热,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的话仍在耳边萦绕,服务基层的青年人斗志昂扬。

呼伦贝尔市自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以来,在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也得益于我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社区民生志愿者的理解和支持。但我市在项目人员管理和自我约束方面还有一定欠缺,借此向在我市服务的各位在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社区民生志愿者提出以下倡议。

一、厘清本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5号)和《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在岗的的各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社区民生志愿者知悉。

二、遵守工作纪律

(一)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5号)和《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新招募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5个工作日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服务资格。”

(二)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5号)和《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未按要求分配到苏木乡镇(街道)基层单位或已经分配到基层单位但实际未在基层服务的,不予考核并取消服务资格。根据此条,服务在岗人员不可“人岗分离”,上级单位借调本人可以明确拒绝。如因不拒绝产生的不予考核取消服务资格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5号)“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服务单位可以取消本人服务资格。”

根据《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请假应提交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需提供旗市区及以上医院的病历),1.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的,由服务单位批准;2.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经服务单位同意报旗市区人社局批准;3.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经旗市区人社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批准;4.事假每次原则上不超过15天;5.请假逾期不归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服务资格。”请大家高度重视请销假制度,如因此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呼伦贝尔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一如既往地为大家搭建绽放自我,成长成才的平台,始终关注着大家的生活和进步。祝愿你们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在基层的岗位上收获成长、积蓄力量,在个人的未来中,前行无忧、一路生花!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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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