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住建局、房产局:
现将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做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内建村函〔2018〕45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 做好国家审计反映问题整改工作
各旗市区按照住建部、住建厅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对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系统(2017年以前的危改档案系统)中改造对象信息进行核实,补充和修正信息数据,并将核实明细表(在原表后备注)于2018年6月7日前上报至村镇科。
二、 做好相关问题整改并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管
针对审计提出的相关问题包括: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审批、认定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危房改造项目档案管理不严谨,审核把关不严;危房改造项目缺乏产权管理政策和制度建设等问题,请各旗市区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管力度。
附件:自治区住建厅《转发转发住建部关于做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内建村函〔2018〕454号)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