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民政局,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民函〔2020〕81号),现就相关通知内容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以下简称《通知》),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从严监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规范各类收费的行为。通过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做到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各旗市区登记管理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落实《通知》精神的责任感,特别是具体工作人员要全面学习《通知》精神,确保工作底数清、目标任务清、完成时限清。要利用调研、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时机,抓好《通知》的传达学习和政策解读,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所属每一个行业协会商会,为开展自查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遵循,确保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切实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自查抽查工作。
要结合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和双随机抽查,对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检查。
(一)组织自查。要组织所有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自查,并填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
(二)重点抽查。落实落细《通知》要求,在行业协会商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查情况开展抽查,确保对违规违法收费的行为整改到位。
(三)深入调研。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要坚决取缔,对部分会费标准较高的及时组织调整,避免不良现象和问题的发生。
(四)组织保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明确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责任,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将规范收费作为检视、整改问题的重点,做到“有问题的即时整改,没问题的予以规范”。
三、坚持问题导向,形成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登记管理。扎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附政府部门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注销、清算制度,加快淘汰运转失灵、服务缺位、长期不发挥作用的行业协会商会,健全退出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减轻市场主体多头缴费负担。
(二)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加强与市场监督、发改、人社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监管合力。
(三)完善收费行为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分析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乱象的成因,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行为监管规则,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刀刃向内、加强自律。
(四)严查严惩违规收费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表》于9月20日前上报,各旗市区民政局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及《收费自查表》于9月25日前上报。
联 系 人∶韩云泽
联系电话∶8110215
报送邮箱∶1129528702@qq.com
1.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
2.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
4.《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