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
政策政策文件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

2022/08/22 5.9k 阅读 76 点赞

2022年,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把准政务公开方向,优化政务公开职能,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助力我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规范政策公开发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集中公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定,按照时限在部门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根据上位文件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规范性文件内容。规范性文件除依法不予公开的,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说明等材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征集采纳情况。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提高政策咨询和解读回应效果。进一步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提高政务服务12345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回应与企业和个人行政许可事项密切相关的问题。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深入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五)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全面披露2021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完善网站通知公告、动态资讯、便民查询、业务指南等便民服务功能。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透明度,保障缴存单位和职工知情权、监督权。

三、紧盯优化营商环境,紧扣经济发展大局

(六)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双公示”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有关制度规定,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原则,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步予以公开。向信用平台报送的“双公示”信息,要确保数据及时、全量报送。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七)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和信用监管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鼓励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四、发挥平台建设作用,夯实政务公开实效

(八)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全面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确保法定内容充实、分类规范准确、更新及时有效。

(九)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严格按照申请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20工作日内)完成,提高答复效率。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十)加强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载体发布政策信息,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

五、强化监督保障措施,落实任务目标责任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年内组织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十二)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为有效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政务公开实际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龚飞天    呼伦贝尔市政协副主席、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 田俊生    副局长

周旭东    副局长

罗明星    副局长

陈才华    副局长

白  琰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长

刘冰茹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王景新    副处级领导干部

敖东明    二级调研员

张彦波    三级调研员

宋雅伟    三级调研员(分管政务公开)

戴文海    四级调研员

成  员:王那娜    办公室主任

齐树明    法规宣传科科长

靳顺伟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秀香    住房保障科科长

银德日妮拉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

陈俊杰    物业管理监管科科长

张如明    住房公积金监管科科长

吴海波    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王  亮    工程质量监管科科长

王建生    建筑节能与科教科科长

王雨生    城市建设科科长

张忠杰    城市管理科科长

颜秉冬    城市设计与风貌管理科科长

殷  然    执法监督科科长

罗志刚    村镇建设科科长

王同柱    人防通信科科长

王绍海    防空指挥科科长

冯金龙    重要目标防护科科长

王旭东    安全监管科科长

王  禹    行政审批科科长

胡为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安志祥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刘剑锋    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李海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孙建国    市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胡晓东    市建筑工程质量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宣传科,办公室主任由法规宣传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政务公开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