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各旗市支行: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等18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内人社发〔2022〕3号)转发给你们,由人社部门牵头,教育、科技、财政等18部门分工负责,
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把打造劳务品牌作为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水平、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手段。请各部门结合我市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联系人:陆霞,联系电话:8297105。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 育 局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
科学技术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 政 局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
农牧局 商 务 局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
文化旅游广电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
(呼伦贝尔市知识产权局) 呼伦贝尔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监管分局 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3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