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工作,确保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规范、有序,切实发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在引导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5号)等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03号),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转发。现对政策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监管是提升培训质量效果、确保培训资金使用安全的重要举措。要严格按照国家“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管理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把职业技能培训监管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过程、全领域。
二是加强过程监管,不断夯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基础。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要对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过程实施监管。对实际培训情况、培训项目、培训计划等方面严格监管,对于不规范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视情节及时退出培训机构目录2年内不得开展政府补贴培训,及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违规培训行为,取消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培训资格。
三是用好信息技术,不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监管手段。依托全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实名制培训管理平台,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95号)要求,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原则。
四是强化绩效考核,多措并举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对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的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组织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各地要加强绩效考核,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取证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积极引导和鼓励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提升培训能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促进优胜劣汰,形成良性发展,切实发挥职业培训补贴在引导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方面的作用。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确保职业技能培训监管高效实施。建立要情通报制度,对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巡视督查审计、纪检监察发现的,定向指派培训和评价任务、靠训吃训、内外串通、套取骗取培训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