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呼伦贝尔市级劳务品牌,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呼伦贝尔市级劳务品牌创建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级劳务品牌推荐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地域特点、行业特点,反映该地区的历史传统、
民族文化等特色。
(二)经旗县级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或自发形成本地区品牌三年以上。
(三)带动就业规模明显,最近三年每年带动就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劳务品牌带动就业人数的规模标准,按照各旗市区人口数量与转移就业人数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扎兰屯市、阿荣旗、莫旗。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下同)达到13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下同)达到500人以上。
第二类为鄂伦春旗、鄂温克旗。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达到8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300人以上。
第三类为海拉尔区、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陈旗、新左旗、新右旗。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达到4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150人以上。
(四)从业人员经过一定期限的专业技能培训,或一定数量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证书。
(五)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对输出地的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带动和提升作用。
(六)在输入地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受到用人单位和社
会的广泛认可,且未出现严重失信行为。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种类
1.全市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
2.劳务品牌简介(1份)
3.劳务品牌成果证明材料(1份)
(二)报送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劳务品牌简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劳务品牌简介应包括劳务品牌特点、带动就业规模(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技能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受到的表彰奖励、品牌保护措施、发展规划等。
(2)材料撰写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在2000字以内。
2.劳务品牌成果证明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劳务品牌所获各种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旗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劳务品牌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本次活动作为推动本地区劳务品牌培树创
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开展本地区劳务品牌推荐评选工作,
确保推荐评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旗市区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把推荐申报材料质量关,确保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如发现情况不实或虚假信息,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中心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各旗市区初选推荐申报材料上报后,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集中组织评审,并视情况开展劳务品牌实地检查验收工作。
(四)推荐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附件:呼伦贝尔市级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
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永发,联系电话:0470-8297105,邮箱:nmmgglk@163.com)
附件:
呼伦贝尔市级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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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品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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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品牌类型 |
□技能型 □服务型 □家政服务类 □文化和旅游类 □民生保障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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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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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品牌负责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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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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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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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主要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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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人员技能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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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带动就业规模 (2020-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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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劳务收入 (2020—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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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的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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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级就业服务部门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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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中心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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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呼伦贝尔市与旗市区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