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及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关于反馈自治区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初审情况的函》,现将呼伦贝尔市拟推荐的初审合格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
一、初审合格的推荐表彰对象
拟推荐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伦贝尔市非诉纠纷调处中心和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内蒙古自治区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人选。
拟推荐孔婵媛、李伟光、苏日嘎拉图、韩振军、陈向阳为内蒙古自治区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人选。
二、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5日-11日
三、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表彰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联系地址:民生大厦5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0-822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