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悦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一、积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年初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全面打响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把民政系统把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抓好疫情防控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讲担当、讲责任、讲奉献,奋力投身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市民政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委托律师事务所为民政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不定期为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二、多措并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市民政局按照要求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普法的有关实施步骤,多措并举,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宣讲。一是扎实推进“法律进社区”。指导社区结合依法治市、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七五”普法等工作,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广场等平台,围绕新修正的《居委会组织法》《村委会组织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二是制定《呼伦贝尔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切实践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全面贯彻普法规划,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中华慈善日等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年度检查工作。全市应参加年检1014家,目前,参加年检并合格的社会组织共823家,年检率81%(市本级完成情况:应参加年检271家,参加年检并合格的社会组织共245家,年检率90%)。二是开展社会组织监管执法工作。为清理僵尸社会组织,年初以来,市民政局对市本级不按规定参加年检且拒不整改的23家社会组织给予相应处罚,既对一年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列入异常名录,两年及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给予撤销的行政处罚。三是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持续受理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投诉案件,通过“呼伦贝尔市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投诉举报”栏目,受理非法社会组织“呼伦贝尔市消安消防宣教中心”案,并依据《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针对“呼伦贝尔市消安消防宣教中心”一案开展案件调查、取缔决定、取缔公告等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20年11月,全市共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231家,涉及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等各个方面。
四、积极履职,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工作任务
随着现代科技发展法治工作与时俱进,自治区开发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平台。我局在接到信息录入通知第一时间,安排专人与司法局对接数据、操作等程序录入工作。在司法局的指导下,如期完成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巩固加强了我局执法队伍建设,为我局在今后行政执法过程中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推进我局法治建设更近一步。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体职工法治意识逐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按时完成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工作要点,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法治工作。
五、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在成绩,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我局由于没有设置法规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办公室代管,各项工作推进存在一定困难;二是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还不够强。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