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2日17时,诺敏镇中心街民房发生火灾,鄂伦春旗民政局接到通知后,迅速组成工作组到诺敏镇现场察看受灾情况。
经调查了解,此次火灾受灾人员王某是诺敏镇洪生村村民,现年48岁,二级听力残疾,妻子于2020年3月离家出走至今联系不上,两个孩子都在上小学,无土地,无住房,租房开摩托车修理部,发生火灾后,借住在父母家,生活困难需要救助。鄂伦春旗民政局针对王合家庭实际情况,迅速启动临时救助备用金审批程序,联合诺敏镇民政办对王合家庭实施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并对王合家庭生活状况进行持续关注。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们的节日”活动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2]2号)的要求,我旗将继续关注困难群体,以“我们的节日”为活动主题,开展送温暖、专访慰问等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喜庆祥和、安定团结的节日氛围,温暖安全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