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公序良俗,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自治区民政厅会同党委宣传部和文明办联合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共评选出全区优秀的97个村规民约、33个居民公约。我市9条村规民约、6条居民公约获评自治区级优秀,优秀居民公约数量居全区之首。呼伦贝尔市民政局从即日起,对自治区优秀自治规约进行展播,供全市村居学习借鉴。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
蘑菇气镇野马河村村规民约
一、村规民约文本
为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美丽乡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构建法治、和谐社会,积极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
2、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未经批准,不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发现违规人和事,要积极制止并及时向村委会报告。
3、团结有爱、相互尊重、诚信友善、相互帮助,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不仗势欺人,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4、村民要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对好吃懒做,有地不耕,有事不做的,村委会有权不给予国家生活救济和生产扶持。
5、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移风易俗,传播文明。农村家宴规模控制在20桌以内,每桌饭菜标准280元以下,烟10元以下,酒50元以下,村民随礼不超过50元。
6、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做到人畜分离,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房前屋后不积水,檐沟处处要疏通,保持绿化、美化、净化、亮化。
7、净化村风,杜绝“黄赌毒”和封建迷信行为。凡参与“黄赌毒”和邪教组织行为情节较轻者由村“两委”会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依法处治。
8、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镇建房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瓜果及其他作物。
10、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不准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准在路肩上种植物,侵占路面。
11、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12、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13、严厉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的黑恶势力。
14、严厉打击在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二、村规民约修订过程
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32号)要求,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广泛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各行政村为主体进行制定或修订,依法由村(居)民会议、组织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意见拟定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草案,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审核后,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经乡镇党委、政府严格把关后予以公布。
三、执行及监督情况
修订后的村规民约,已经成广大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能够正确规范村委会与村民之间、村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本村与邻村的关系。村容、村貌有了极大的改观,依法自治的水平和意识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