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起,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900元提高至206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649元提高至1790元,进一步兜牢儿童福利领域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提前完成2023年《呼伦贝尔市政府工作报告》“提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增幅不低于8.3%”任务。
此次提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将进一步改善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提升受助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