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立足民政工作实际,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完善法治建设机制。一是坚持高位引领。呼伦贝尔市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突出抓好局党组的法制学习,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局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二是注重统筹结合。将法治政府建设和部门业务工作开展有效结合,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等六个方面,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等各项工作。
(二)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一是坚持民主立法。推进开门立法,扩大公众参与覆盖面和代表性。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保障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立法权利。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安排,配合市司法局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上报。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送审工作,统一合法性审查自查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一是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发布了“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关于有奖征集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的公告”。10月上旬,市民政局依法对““王悦好‘真道’教会组织(基督教‘旷野赞美队’)”取缔并予以公告,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组织生存空间。二是开展联合监管执法。发挥呼伦贝尔市社会组织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有效规范社会组织发展。三是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2023年度共对9家“僵尸型”社会组织通过限期整改、注销、撤销等形式持续进行清理整治工作。
(四)推动民政体系建设。一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为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审核确认精准度,依据民政部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制定印发《呼伦贝尔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呼伦贝尔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建实筑牢我市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基础。两项政策,拓宽救助申请渠道,完善各项认定指标,简化优化救助申办流程,压缩了办理时限,细化了家庭收入、财产等核算办法,扩大了救助保障范围,为旗市区提供更加科学、规范、全面的政策依据。二是创新保险服务模式。呼伦贝尔市民政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立足解决困境儿童实际困难,创新探索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践新路径、新模式,为全市807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公司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保障范围涉及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意外骨折或关节脱位津贴、突发急性病身故、食物中毒身故和伤残、食物中毒医疗等,最高保险赔付金额可达12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充分利用民政部门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全面宣传民政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文明用语、业务增进等培训,按个要求工作人员提供高质量、高标准服务,并梳理民政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对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政务服务云平台”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