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 教督〔2020〕1号)、《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教督督函〔2020〕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级自评申报、市级复核等环节,满洲里市、新巴尔虎左旗、额尔古纳市报请省级督导评估。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公示期内,如对督导评估结果持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督导室反映,异议内容应实事求是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470-8217612
电子邮箱:hlbrsjyjdd@163.com
地 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5楼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