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资格证补办需提交的申办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需从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24"附件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需与原证书一致,粘贴近期小二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手写签名。
2.持证人需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初中以下可以在覆盖当地区县的报刊上刊登,高中以上在覆盖全市的报刊上刊登,例如日报、晚报、晨报、商报、时报等)。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教师资格证编号、声明作废。损毁的需提供证书原件,无需登报。
3.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从个人人事档案中复印,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档案保管单位需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丢失,需提供用人单位在编在岗证明和遗失声明,遗失声明需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若无用人单位,提供认定机构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原件丢失需登报刊登遗失声明,要求同材料2。
4.照片材料: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需与申请表照片同底版。
5.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身份证信息变更,需提供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高清扫描件发送至认定机构邮箱xsk2025@126.com。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除身份证发送电子扫描件),其余统一邮寄至补证机关(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电话0470-8110237)
二、办理流程要点
1.办理机构:向原发证机关(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
2.办理时间:通常与当次教师资格认定同期办结,一般需要1-2个月。若空白证书库存消耗完毕需要等上级发放到位后才能办理。
3.办理形式:全程网办,申请材料采取邮寄形式。申请人也可以到发证机关现场投递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补办前建议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
2.补发的证书编号与原证一致,法律效力完全相同;
3.补发的证书备注页上会标注遗失补发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需妥善保管,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