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住建局、水务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1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市区住建局、水务局对照城市排水防涝汛前工作自查表,全面开展城市(设市城市)排水防涝汛前自查工作,找出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于2018年3月29日前将自查附表1及自查报告报我委城管科(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0470-8298897;邮箱:hlbrzjwcgk@163.com)。
附件:关于加强2018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