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8/03/28 1.4k 阅读 103 点赞

各旗市区住建局: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我市建设施工工作逐渐恢复,安全生产工作随之进入到事故易高发阶段。为切实加强我市春季生产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抓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春季复产复工阶段,各建设项目开始施工,赶工期、抢进度,多数从业人员在长时间休息之后进入工作阶段,会出现注意力不集中、未进入工作状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安全措施

    各地区要根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严格落实责任,做好人员培训、隐患排查等工作。

  1. 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在开复工前要认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全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应急处理措施,要重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同时要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再次培训,避免因人为失误操作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2. 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各地区要督促企业落实各类安全措施,重点加强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或装置的管控,在开复工前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有效防范因安全隐患问题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3. 做好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各地区要做好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企业立即停工停业整改,未经验收合格的企业不得进行开工生产。

  4. 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演练工作

    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行业监管工作

    各地区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 高度重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

    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监管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各部门各建设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春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深化危险性较大工程和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覆盖严执法,遏制违法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2. 加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管理

    高度重视城市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整治城市燃气管道等领域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 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春季气候干燥,火灾隐患增多,要组织力量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对建筑工地、燃气管道等进行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设置高空冰柱坠落的安全警示,严防坠落伤人事故发生。

    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对春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齐抓共管严格执法,抓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

                                                                           2018年3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