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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扎兰屯市南木鄂伦春民族乡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9/01/31 1.7w 阅读 157 点赞

    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扎兰屯市南木鄂伦春民族乡等1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扎政发〔2018〕90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南木鄂伦春民族乡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强化规划的整体管控。南木鄂伦春民族乡要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农村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要加强对耕地的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南木鄂伦春民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各旗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指标执行。 

    三、严格实施规划。你市和南木鄂伦春民族乡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四、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好规划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化规划的实施监管。

    专此批复。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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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