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海拉尔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海政发〔2020〕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海拉尔区哈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你区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报批暂行办法》(内国土资发〔2006〕122号)等文件的规定,及时开展规划调整工作。
你区要指导哈克镇认真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发挥规划管控作用。
专此批复。
2020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