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兰泽居小区二期(周转房)无偿划转的请示》(呼城投字〔2021〕12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结合兰泽居小区二期项目实际出资及建设情况,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原则同意将兰泽居小区二期房产及土地由呼伦贝尔市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你公司要主动对接国资部门,严格履行国有资产划转相关程序,并尽快完成产权转移登记。
三、本次国有资产划转完成后,你公司应按商品房销售管理相关要求尽快取得兰泽居小区二期销售资质,并在取得销售许可后,及时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署购房合同,履行正常转让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专此批复。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