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单位,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面开展人社“厅局长走流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124号)精神,现就人社“厅局长走流程”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市本级人社系统领导及科室、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呼伦贝尔市本级人社系统‘局长走流程’重点政策措施清单”,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典型,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走流程任务。
二、各旗市区人社系统参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社系统“厅局长走流程”重点政策措施清单,结合本地情况,自定本旗市区的走流程政策措施清单和参加人员。
三、市本级人社系统分管领导及科室、单位负责人,完成“走流程”任务后,将“三个清单”(问题清单、需求清单、解决措施清单)报局人事科、政务服务科、机关纪委汇总。最晚报送时间为每项任务最后完成时限。
四、各旗市区人社部门分别汇总“三个清单”(“局长走流程”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后,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PDF版和WORD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科。政务服务科会同人事科、机关纪委汇总后,转相关责任科室、单位研究和督办,抓好问题整改、完善措施。
五、其它内容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全面开展人社“厅局长走流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124号)执行。
附件:1.呼伦贝尔市本级人社系统“局长走流程”重点政策措施清单
2.呼伦贝尔市本级人社系统“局长走流程”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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