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9号)和《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42号),对未能通过“免申即享”模式发放的企业,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主申报。对本次自主申报的1家企业单位,经过审核,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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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呼伦贝尔市第四批稳岗返还自主申报发放公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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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 |
缴纳失业上年度保险费总额(单位:元) |
返还金额(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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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伦贝尔市鑫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小型企业 |
19 |
10517.64 |
946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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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 |
10517.64 |
946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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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对企业参保缴费、信用、环保等方面问题反映的,请予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470—8230136
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