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本系统、本地区重点部门,如科研院所、高校、大型企业联系,严格按照文件的选拔范围、选拔条件及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市直各部门、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分别由市直部门局党组、各旗市区人民政府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形成专项推荐报告,并在申报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汇总填写《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推荐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2),连同《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于2023年9月16日前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各旗市区、市直各部门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联系电话:0470-8217840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