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6/17 1.3w 阅读 337 点赞

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培训就业需求“两张清单”

各旗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与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全面摸底调查本地区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求职及培训意愿,做好信息汇总,确定培训项目。依托官方各类线上平台、就业服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和劳动者培训就业需求清单,并定期动态调整更新,为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推动实现人岗精准匹配。

二、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

各旗市区人社部门要在精准摸排企业岗位需求和劳动者培训就业需求的前提下,依托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规范开展项目化培训工作。培训项目实行开班备案、过程监督、结果考核制度。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培训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通过后,通过精准开展就业服务,帮助参训人员对接企业用工和岗位技能需求实现就业。

三、推动技能强企行动

    围绕我市大豆、肉牛、肉羊、玉米、马铃薯、奶业、林下产品、农牧业机械、生物医药、文化旅游10大优势产业链,和能源、化工、物流、养老服务等重要产业的技能人才需求,鼓励各类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提升培训与产业需求匹配度,助力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

四、积极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双品牌”

各旗市区人社部门要积极培育打造有本地区优势特色、培训数量大、就业效果好的培训品牌,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与劳务品牌双相联动的培育机制。积极在基础条件好和就业工作开展效果好的旗市区,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影响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双品牌”,推动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的双促进、双提升。

五、落实就业成效差异化补贴

各旗市区要严格落实差异化培训补贴政策,对培训后6个月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课时基准补贴标准上浮50%。就业岗位应与培训职业(工种)相关。培训后实现就业的补贴上浮部分单独计算,直接拨付给培训机构,激励培训机构与企业合作,根据企业岗位需求组织培训,提升培训后的就业率。

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各旗市区人社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布“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有关政策措施、培训项目、就业信息等,充分运用官方媒体、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有效载体全面宣传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政策,加大政策公众知晓度,引导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积极参加技能培训、评价,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落地见效。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