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优化人社系统营商环境,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旨在提升呼伦贝尔市人社系统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近日,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决定建立《呼伦贝尔市人社系统诚信建设工程失信发布制度》,自2024年6月起,市人社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呼伦贝尔12333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按季度面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名称和失信个人姓名、失信事由等基础信息。
具体发布内容包括:
一、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骗取套取各类人社领域基金资金,经人社部门追退拒不退还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个人;
二、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徇私舞弊并受到相关处分人员;
三、在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列入联合惩戒企业黑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四、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工资报酬,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人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其它情形。
对符合以上失信发布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采取不予评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不予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基金资金、取消被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资格、继续列为劳动保障执法重点监察对象、确定为失信社会法人名单和失信个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或法律法规等规定可以实施的其它限制措施。
撰稿:政务服务科 编辑: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