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牧局:
呼伦贝尔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顾英华代表提出的第56156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注册‘呼伦贝尔大兴安岭道地药材’区域公用品牌,制定品牌使用标准,积极申请‘蒙’字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提升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相关内容,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职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推进区域公用品牌集体商标申报与授权。将我市优质药材(芍药、黄芪、鹿茸)纳入第一批“呼伦贝尔大草原”区域公用品牌集体商标申报范围,预计2026年完成商标注册审批。同时,积极协调呼伦贝尔品牌促进会,对我市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呼伦贝尔大草原”品牌授权工作,助力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二是支持“蒙”字标认证申报。支持符合“蒙”字标认证的药材加工企业进行申报,安排专业人员为企业申报提供全方位的帮扶指导。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签发人:吴铁宏
承办人:张 鹏
联系电话:8668025
公开属性: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