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丽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内蒙古地区体重管理相关收费编码,推动科学减重服务开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监管职责,始终把真抓实干、为民造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雷霆手段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以实干担当守护群众安全。
一、部门职责法定依据
依据国办发〔2018〕63 号综合监管文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发〔2021〕41 号)规定:
按照部门权责分工:医保部门负责制定、发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政府定价、收费项目目录,界定项目内含服务、不得另行收费耗材清单,作为收费合规判定法定依据;对违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依法追缴、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以医保发布的价格文件为执法标尺,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重复收费、捆绑强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实施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协同配合,全链条保障机制运行
定期与医保部门联席会商,依据医保制定的收费政策,联合开展合规提醒告诫、打通数据共享、规范线索移送,全链条保障收费机制运行,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与就医满意度,助力“全国体重管理年”政策在内蒙古落地见效。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签 发 人:吴铁宏
承 办 人:李南海
联系电话:8668083
公开属性: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