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伦贝尔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呼党发〔2019〕1号)精神和呼伦贝尔市人才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呼伦贝尔市“强师”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强师计划为抓手,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抓牢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强化教师待遇保障,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教育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提升教师师德水平,打造“德师”队伍。全市广大教师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努力当好“四个引路人”,始终坚守“四个相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增强教师专业素质,打造“能师”队伍。全市广大教师专业精神更凸显、专业知识更广博、专业技能更精湛,专业发展平台更加清晰,专业发展路径更加通畅。更加适应新时代新课程改革要求,更加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需求。
——优化教师规模结构,打造“名师”队伍。全市教师队伍学科学段、学历水平、年龄结构明显优化,教师队伍规模、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打造市旗两级学科骨干教师团队。
——完善教师保障体制,打造“育师”平台。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强化编制挖潜创新与教师配备,推进教师职称与岗位管理改革,加大教师选树宣传和表彰奖励力度,科学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分层分类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教师培训专业化、标准化,为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教师师德“铸魂”行动
1.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教师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
聚焦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的育人初心,强化党建驱动,以党旗引领教师成长,构建党管教师思政工作新体制。强化教育带动,筑牢教师理想信念根基。抓思想引领,突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
2.弘扬高尚师德。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学习制度,创新师德教育,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必修模块,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汲取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推进教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师德养成教育,激励在职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在职教师教师节重温誓词制度,引导在职教师增强对教师重要地位的认识,强化对教师职业的认同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从教意愿,激发教育情怀,增强育人本领。
3.强化师德宣传。将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校长等师德典型请进课堂,发挥榜样的带动引领作用。建立师德专家库,组织开展师德先进事迹巡讲活动,通过继承发扬身边优秀个人和群体献身祖国的精神涵养师德。每年教师节前后开展为期一周“师德活动周”活动,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大力弘扬当代教师风采。
4.强化师德考评。创新师德考核办法,体现奖优罚劣,以师德师风为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实行失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及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师德师风诚信承诺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师德失范行为。完善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收受家长礼品礼金、变相体罚学生等不端行为。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督导评估重要内容。
(二)实施专业水平“提能”行动
1.强化培训“提能”。一是建立健全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制度。通过对新任教师“集中培训+跟岗实践+教学实践+师带徒”相结合的培训培养方式,引领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辅导能力及应急问题处理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培训周期为1学年。其中跟岗培训不少于总学时的50%。二是聚焦统编教材和新高考改革要求,高质量开展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师专项培训。依托区内外高校,持续开展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主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教师统编教材教育教学能力和使用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新高一统编教材教育教学培训、陆续开展高中阶段其它学段教材培训以及民族语言授课高中教师使用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提升现有教师适应新教材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保障推行统编教材顺利实施。三是紧扣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围绕《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国家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紧密结合本地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学科教学改革、课程教材改革、学科专业素养与教学能力提升、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融合教育等方面,每学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校本研修不少于24学时。四是围绕以赛代研、以研代训目标,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教研员通过调研视导、名师送课、课例研究等方式,开展蹲点教研、主题教研、区域教研等活动,及时化解问题,明晰方向,提升能力;定期开展学科教学比赛,发现培养新秀,教师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开展以提升学科专业素养为目的的专题教研活动;开展以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为目的的课题研究活动。五是推进教师资源数字化建设。不断完善全市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基础数据库。推进各地各校深入应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系统开展培训管理、评审表彰等业务。
2.强化培学“提能”。开展以教育理论、心理学、教育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素养培训。突出政治引领,开展好思政课教师培训;突出“五育并举”,开展好音体美教师培训;突出普职融合,开展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
3.强化练兵“提能”。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岗位练兵活动。
(三)实施教师“薪火”行动
1.强化培优效度。“十四五”期间,打造市、旗县学科骨干教师团队和领航校长、卓越教师团队。按比例遴选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教师总数30%,其中:盟市级培训本盟市骨干培训比例不低于10%,计划培训培养市级骨干教师2500-3000人。旗县级培训本地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20%,计划培训培养县级骨干教师5500-6000人。突出学科领域核心素养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加快培养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法治教育、足球教学、劳动教育等重点领域和思政课、音体美、英语、心理辅导、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骨干教师。促进骨干教师梯队成长。加强校长后备队伍建设,建立后备干部储备库。
2.加大引才强度。不断完善全市人才引进等教育人才引进保障制度,争取更多优质教育资源注入。创新人才招聘方式,积极探索市直单位校园招聘采取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办公的方式,以及时留住优秀人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在部分旗市区探索实施面试前置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方式。由具备条件的学校组织面试后,按照1:3的比例,集中进行笔试。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教研员队伍,优化教研员年龄、学科结构,面向全市适时公开遴选各学科教研员。设立教育部门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保障引进人才所需经费。建设或储备安居房、人才公寓,作为引进教育人才的周转房。为教育人才落户安家、购房、租房提供人才住房补贴,解决外来教育人才的居住问题。引进人才配偶符合《呼伦贝尔市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要求,经组织、人社部门推荐岗位,按照“身份对等、专业对口”的原则及有关政策要求优先安置。
3.拓展辐射广度。充分发挥教育人才队伍优势,通过区域教研结对互助工作、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地区、城乡、公办民办之间园所的“手拉手”帮扶发展计划,实施“捆绑式”考核等方式,多角度组织教育专家人才深入基层学校开展送教下乡、结对帮扶等活动,引领乡村教师、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充分利用信息化优势,全面推行优质师资网络授课,带动基层薄弱学校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四)实施乡村教师“强根”行动
1.稳定乡村教师队伍。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自愿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从教。根据岗位需求,鼓励旗市区加大对“特岗计划”教师、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地方免费师范生的招聘力度,倾斜支持乡村教学点和小规模学校,为全市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乡村、甘于奉献、素质全面的本土化乡村教师。实施新一轮“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继续推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按照“不低于本地区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完善优质学校结对帮扶乡镇薄弱学校机制。继续推行城区镇区教师到乡村支教经历与教师职称评聘挂钩的工作机制。落实乡村教师福利待遇,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2.大力培训乡村教师。落实“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市级培训”向乡村教师、校(园)长倾斜的政策,为乡村教师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积极推进骨干教师送教下乡计划,推进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鼓励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引领乡村青年教师专业成长。
(五)实施职业教育“双师”行动
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畅通,待遇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吸引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与“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优化专兼职教师队伍结构。到2025年,我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明显改善,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市、旗两级财政要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建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投入机制,设立专项经费,保障职业院校落实自主招录专兼职“双师型”教师,支持“双师型”教师培养等相关工作。
(六)实施教师培育“增效”行动
统筹建设培训专家库。按照专家库人选数与中小学教师人数的比例,市级按不低于1:300、县级按不低于1:30建立本级教师培训专家库,形成梯级的专家团队。各级专家库人选中,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60%、区域外专家不少于20%。建立专家库人选管理机制,强化激励机制,实行动态调整。
(七)实施发展体系“建强”行动
1.强化编制挖潜创新与教师配备。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科学核定教职工编制。推动各地破解中小学教职工供需和结构矛盾,加强编制保障。推动建立编制周转使用机制,创新供给方式,提高使用效益。鼓励旗市区创新幼儿园教师补充配备方式。
2.推进教师职称与岗位管理改革。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根据相关政策,研究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3.推进教师资源配置改革。科学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导各地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继续实施银龄讲学计划。
4.深化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凝练推广典型经验,引领地方和学校深化教师评价改革。完善相关政策,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不断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已经出台的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5.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体现以人为本,突出教师主体地位,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
6.建立督导视导体系。建立专职督学制度,抽选具备丰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的人员组建专职督导组,实施专业化督导。完善兼职督学制度,发挥兼职督学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实施常态化督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强师专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定期调度、定期推进、定期督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经费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并列入财政预算,完善支出保障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要保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研修。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旗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定期述职制度,将旗市区教育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对旗市区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推动“县域内教师编制统筹动态管理”等教师管理综合改革。
(四)加强氛围营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形式、多角度,广泛宣传各地各校强师计划工作的典型做法,大力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强师计划成员单位及各级各类学校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